2024年2月28日,香港财政司司长发布了香港特区政府《2024-2025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预算案”),接连宣布了多项重磅政策,并重点提及了生命健康科技产业,明确了多项针对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香港拥有深厚的生命健康科技基础科研实力,同时政府也在不断完善配套,为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注入活力。
预算案中,政府在政策支持、资金资助及税收优惠三个层面为生物医药行业在香港开展业务、研发、持有知识产权等提供全方位支持:
政策支持方面
1 在「高才通」及「科技人才入境计划」1 的政策互补下,香港将更易引进全球创科研究领军人才及科研团队;
2 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河套合作区”)设立「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所」,为更多药物和医疗器械企业在港开展临床试验提供支持;及
3 在去年生效的「1+」机制2下,成立「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加快新药和医疗器械的审批以带动香港境内研发和测试的产业发展活动。
资金支持方面
1 预留60亿港元设立「生命健康研发院」,资助香港本地大学跟海内外机构合作,促进相关的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
2 推出100亿港元的「新型工业加速计划」,以1:2的配比为从事生命健康科技等领域的企业提供每家最高2亿港元的资助;及
3 在港深创科园(河套合作区香港园区)设立「生命健康创新科研中心」,拨款2亿元支持园区内生命健康科技初创企业。
税收优惠方面
延续去年的「专利盒」税务优惠课题,于2024年内(3月已完成刊宪,4月10将提交至香港立法会)落实有关税务优惠政策,预计通过后追溯适用2023/24年课税年度。所谓「专利盒」,是指对合资格知识产权3所产生的利润实行较低的税率,由现时的标准利得税率16.5% 下调至5%,以鼓励企业加大在港科研投入,并利用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商业化。
虽然申请「专利盒」的企业需满足一定条件,但香港将以较有竞争力的方式界定合资格知识产权收入的涵盖范围,包括:
1 从展示或使用合资格知识产权,或传授与合资格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而取得的收入;
2 出售合资格知识产权的收入;
3 在出售产品或服务的所得中,按公允合理的基准,归属于合资格知识产权的价值部分;及
4 从合资格知识产权所得的保险、损害赔偿或补偿的款额。
很多生物医药企业会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布局其研发活动以及知识产权,通过合理的安排有效利用香港的「专利盒」制度可能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税收优惠。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的预算案中多次提及了河套合作区。虽然目前河套合作区香港园区的具体政策有待落实,深圳园区则已在2023年8月公布总体发展规划,并在2024年1月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 对设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需以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目录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并开展实质性运营。该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 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另外,总体发展规划还提出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实施特殊监管,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具体政策尚待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可以看出,香港政府正在全方位发力,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优化税收环境等措施,联动内地大湾区(尤其是河套合作区)推动生物医药行业在香港的加速发展,携手建设国际生命健康科技中心。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香港的生物医药企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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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自2018年推出,经历历年的优化措施,旨在透过快速处理安排,为合资格公司输入海外和内地科技人才来港从事研发工作。现时公司若从事指定科技范畴,包括人工智能及生物科技范畴的研发工作,便符合申请资格。获创新科技署发出配额的公司可相应地于为期24个月的配额有效期内为合资格人士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
2 新药审批机制,即简称「1+」机制,容许治疗严重或罕见疾病的新药,在符合特定要求后,只需提交一个参考药物监管机构许可,便可在香港申请注册。
3 合资格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受版权保护的软件、植物品种权利。